陆元方卖宅译文翻译原文陆少保,字元方,曾于东都卖一小宅。家人将受直矣,买者求见。元方因告其人曰:“此宅子甚好,但无出水处耳。”买者闻之,遽辞不买。子侄以为言,元方曰:“不尔,是欺之也。” 【注释】①陆少保:字元方,唐朝人,曾任少保(太子的老师),故又名陆少保。【文化常识】 “东都”与“西都”。“东都”与“西都”在中国历史上是相对而言的。上文说陆少保“曾于东都卖一小宅”,这是唐朝人说的“东都”,实指洛阳,西都是指长安(今西安市);汉朝人也以洛阳为东都,因为它在国都长安的东西。再往上推,周武王建都镐,称西都,也把洛阳称为东都。后代也有以开封为东都的。东都一度曾被称为“东京”,那么长安便是“西京”。【思考与练习】 1、解释:①直 ②但 ③遽 ④辞 2、翻译:①子侄以为言 ②不尔,是欺人也 ①同“值”,钱财②只③立刻④拒绝2.①子侄们以此怒怨陆少保②不这样,这是欺骗别人了。3.邀请,没邀请而自己上门的客人。【译文】陆少保,字元方,曾经在洛阳卖一套房子。家人们要把它卖出去,买房子的人求见,于是元方告诉他说:“这房子很好,就是没有泄水于外的处所。”买房子的人听了,立即推辞不买了。子侄们为这说了埋怨他的话,元方却说:“如果我不说的话,我就是在欺骗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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